甲方的业主有无资格审查乙方资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9
甲方怀疑乙方履约能力是可以进行资质查验的哦资格审查是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在公开招标的操作中,潜在的投标人很多,执行合同的能力也参差不齐,拟招标项目在工艺和方案中有时会有特殊要求,需要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选定合格投标人。而邀请招标时,业主对潜在投标人的情况已经有一些了解,基本认可他们的实力和执行合同能力,这时往往选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认定其投标人资格。在招标过程中,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都是对其按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来确定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合格投标(或授标)资格。
第2个回答  2022-11-19
甲方有权审查

一,对合同对方资质的审查:

在审查中,要看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主要包括:对方是否是企业法人?有无法人执照?若对方自称是个体户,应审查其有无营业执照。同时,还要看对方有无经营合同标的物的资格。这里需要一提的是,光看手续还不行,最好作一下侧面了解,以免让对方以假乱真。

二,对直接实施签订合同的签字人的审查:

审查主要包括:查签合同人的年龄,看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是代理人的,看代理手续是否齐全,如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最好不同原来无任何业务关系,现持仅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空白合同用纸的业务人员签订合同。因为同这样的人签合同,带有很大的没有代理权或超权风险。按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现实生活中,常有拿别人的加盖印章的合同空白用纸行骗的人,他们一旦收到货,便逃之夭夭,受害方找签订合同单位,往往不是没有,就是该单位早向公安机关声明合同用纸丢失作废,因而对合同的供-方产生不应有的损失。

三,对合同一方信誉,屡约能力的审查:

信誉和屡约能力是合同是否能全面履行的关键,这方面的审查较难,要求审查合同人具有相当的签合同经验和多层次的搜集信息的能力。如了解对方同其它客户的业务信誉,对方的经济实力,老板的社会关系等等。当然,在实际合同履行中,也有制造假信誉,搞小额信誉屡约,大额骗取货物的现象。

其次:审查起草合同的内容必须齐备。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如针对买卖合同而言,除以上八条外,还应包括包装、检验、结算等条款。以上条款中,无论是审查合同还是起草合同都应着重质量、价款、履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