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年1月1日起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7
1.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为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2. 通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未经过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也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3. 近年来,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北京市,这些车辆违法上路、乱行乱停,已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加剧城市拥堵,并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因伪劣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成为影响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一大隐患。
4. 自2020年12月底以来,市公安局为保护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良好社会环境,启动了“断源头、控流通、查违章、净路面”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打击涉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犯罪行为。
5.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包括禁止电商平台向我市销售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产品,累计查扣非法电动三轮、四轮车2522辆,查处非法销售门店及库房151处,刑事处罚175人等。
6. 为进一步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我市五部门于7月12日发布《通告》,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
7. 《通告》规定,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对违法生产、销售的行为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8. 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应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查处。过渡期后,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也不得在公共场所停放,违法者将受到查处。
9. 《通告》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轮、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在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特定区域使用的电动车辆应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