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中国国籍后还能再入中国国籍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2
1. 退出中国国籍的人可以重新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2. 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华裔,只要具备合理的原因(如拥有中国籍的近亲属等),以及一定的经济和住房条件,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3. 提交的材料包括:
-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两份,贴有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 自愿退出外国国籍的声明(本人亲笔签字);
- 自愿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说明恢复原因、是否自愿、是否永久居住在中国以及是否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本人亲笔签字);
- 加入外国户籍过程的书面说明,包括出境时所持中国护照种类、号码、加入外国籍的原因、时间、地点和批准入籍部门等信息;
- 申请人简历(包括出境前后学习工作简历,获得永久居留权、入籍、回到中国居住等时间段详细情况);
- 加入外国籍的相关证明(如入籍证书或入籍时签发的身份证明等);
- 出示外国护照,提交护照翻译件及中国签证、居留许可复印件;
- 在国内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由派出所出具);
- 申请人原户口注销证明及入籍前原中国护照;
- 申请人在国内住房情况证明;
- 申请人的工作、收入证明或能证明其经济状况的银行存款证明;
-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还需提交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需出具申请人监护权归属的相关证明,父或母一方如死亡的,需出具死亡证明;
- 申请人中国籍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明及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公证;
- 申请人中国籍近亲属基本情况、国籍情况、居住地及对申请人复籍的书面意见;
- 申请人在国外无犯罪证明(国外警察出具,需使馆认证);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三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六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