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专上教育教席名衔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3

在 Hong Kong,关于 "Professor Title" 的使用并没有明确的立法规限,非法定大学或学院的教员通常不会使用这个名衔,即使使用也可能缺乏公信力和学术界认可。各国专上教育机构对于教授级别的划分标准各异,如美国有正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英国则有教授、高级讲师和讲师。香港的制度曾受英国影响,但现在更倾向于美国模式,但并非完全复制,各院校有自己的荣誉名衔制度。


香港教席名衔一览:



    博文讲座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授予给讲学卓越的学者,如丘成桐、杨振宁等。
    明德教授:香港大学颁发给杰出学者的荣誉名衔,由特定基金支持学术研究。
    讲座教授:法定大学授予全职教员中学术地位高或有重大研究成就的职位。
    荣休教授:对退休并表现出色的前任教授的荣誉,颁发给法定大学或学院。
    荣誉教授:法定大学授予在学术界有杰出贡献,学术地位堪比教授的荣誉。
    教授:法定大学或学院对教学和研究有卓越表现的全职教员。
    客席教授:在特定学术领域有杰出成就的兼职教员,于院校任教。
    副教授:资深教学或研究经验的全职教员。
    助理教授:有一定教学或研究经验的全职教员。
    首席讲师:专上教育院校高级全职教员的职称。
    高级讲师:所有专上教育机构中较高级别的全职教员。
    讲师:初阶全职教员在专上教育机构的职位。
    兼职讲师:初阶兼职教员的职称,常见于所有专上教育机构。
    教师:所有教育机构的全职或兼职教员统称。
    导师:所有教育机构对学生指导人员的职务。

特别例子:珠海学院在1947年成立于广州,后迁至香港并改名为珠海书院,2004年升格为学院。由于中华民国对珠海大学的认可,珠海学院虽然在港办学,但仍沿用“教授名衔”。


扩展资料

香港专上教育亦称香港高等教育,是指中学修业后任何不低于中学修业后的教育程度而属专业、技术、学术性质的教育,可以说是在整个香港教育制度下最高层次的。学术范围非常广泛,程度亦有深浅之分,基本上课程的内容皆是专门及专业的。而根据《香港法例第0279章 教育条例》,除了法定大学、法定学院、注册专上学院及职业训练局院校外,在香港举办或进行专上教育是必须事先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