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区长是县处级正职。
县处级正职范围: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XX区XX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
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正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42团团长、政委)。
区长为行政区划区的行政长官。
区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区人民政府领导,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区长有多种类别,级别也各不一样。县处级单位的区长相当于县长,低于市长(地级市)而高于乡长(镇长)。在中国,区长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区的第二把手,仅次于区委书记,一般也是该区的区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