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省应急管厅下级拖延敷衍处理怎样投诉维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05
应急管理局群众举报受理核查处理流程
1、接报。来电来人举报的,接听人或接待人热情接听、接待,认真填写《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登记表》,详细记录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举报人诉求等信息,并告知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内容不属于安全监管机构管辖范围的,告知向有管辖职责的部门举报,并尽可能为其提供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2、报告。接听人或接待人受理举报后应立即将举报情况报告大队负责人,大队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按照分管领导批示意见核查处理。
3、核查。(1)大队组织2人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对举报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原则上在1个月内完成核查取证工作,并形成核查报告。(2)县区大队核查。对举报县区的安全生产案件,向县区安全监管局书面下发核查处理通知,明确办理时限,跟踪办理进度,限时书面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4、处理。经核查属实的案件,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依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分类处理。举报的一般生产安全重伤事故、市安全监管局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按照执法程序由监察大队或县区监察大队负责处理;死亡事故移交有关职能科室处理。举报案件一般应在2个月内处理结束。
5、反馈。调查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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