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土地证均被前妻离婚时悄悄拿走,现在联系不上她怎么办?

现在只有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不知这些证件是否能在补办时排上用场,身份证为异地身份证,当时购房落户时没更换新身份证。去补办户口本,当地派出所说要身份证、离婚协议及房屋贷款合同。再有,为什么拿着身份证去派出所可以帮我出据 户籍证明,却不能补办户口。这个逻辑有点混乱么。现在我是否可以拿着派出所出据的 户籍证明,到民证局去补办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然后拿着民政局补办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去派出所补办户口?

第1个回答  2015-01-10
  1、如果户口登记地是所在的派出所应给出具户口证明,户口薄可以暂不办(等组成新的家庭时再办)。
  2、如民政局不能补办离婚证,可以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等项的处理可以为你出具离婚协议复印件。追问

请问我现在要补办户口本怎么补办?

追答

  离婚单身了可以不办户口薄.如果必须要的话去派出所户籍室花(可以是)7元打一个本,盖上户籍专用章和户籍员名章就是了,很是简单的事.

第2个回答  2015-01-10
就你说的情况,所有的证件都是可以补办的,建议去有关机关补办
第3个回答  2015-01-10
你好,可以补办相关的证件,同时对原来的证件进行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