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价教〔2014〕92号
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5年春季新生入学开始执行)
学杂费(人·年,含实习实验费)
①脱产生:文科类:由2600元调整为3100元
理科类:由2700元调整为3200元
艺术类:由4500元调整为4800元
医药类:由3800元调整为4200元
②业余生:文科类:由1500元调整为2100元
理科类:由1600元调整为2200元
艺术类:由3400元调整为3800元
医药类:由2800元调整为3200元
“211工程”高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杂费标准可上浮20%。其它高等院校的精品专业,经国家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同意后,其学杂费标准可上浮10%。
书籍课本费。按年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