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的,您好!以下是为您查询到的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险的相关规定: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04]25号)实施两年多来,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对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其保障水平,现就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以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参保职工持《再生育证》,女职工系初育并在产假期间单方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30天独生子女奖励假,但不享受晚育奖励假。 三、参保职工持《再生育证》,男职工系初育并单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配偶无经济收入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四、以上补充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追问谢谢你呢,生育保险待遇大概是多少怎么个算法?生育保险一定要连续交足十个月?我以前有在深圳交过五险,但来长沙后停了半年的样子,在深圳交的有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