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吉林省的果园被征用,想知道赔偿标准是多少,是赔几年的产值,还是就赔当年的? 高分悬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5-13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至十倍;
  (二)水田、园地和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菜田,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九倍;
  (三)旱田、人工草场,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
  (四)林地、苇塘和人工草场以外的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五)其他土地,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四倍。

  第二十六条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予以一次性补偿。

  第二十七条 被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双方认可的或者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认。
第2个回答  2011-05-13
果园补偿有如下方面:1、土地补偿2、附着物补偿3、预期收益折现补偿4、基础设施补偿。
果园补偿的方法有:1、成本法2、收益法3、恢复法
果园补偿的价值认证方法有:评估
评估单位:市县的林业局、农业局、农科所、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1、土地补偿:果园近期三年收益平均值乘10倍
2、附着物补偿:果园中间种的地表农作物及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如银杏树、葡 萄树等),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专家评估确定
3、预期收益折现补偿:通常依照有权单位专家评估确定。
4、基础设施补偿:按实补偿
果园补偿的方法有:1、成本法通常适用于未收益果园,2、收益法通常适用于已 收益果园,3、恢复法适用于未收益果园、已收益果园、异地重建果园。
适用法规:土地承包法、物权法。
适用规范性文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第3个回答  2020-03-10
您好
我有40亩果园,是小苹果树和李子树,是5年生的,修高速公路想知道怎么赔偿?谢谢!
第4个回答  2011-05-13
要看果树的果期:培育期、初果期、盛果期、衰果期均不同,按株不按年追问

土地补偿:果园近期三年收益平均值乘10倍,这个说法依据的是什么,有文件规定吗,能查到吗

追答

有,参见《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至十倍;

(二)水田、园地和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菜田,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九倍;

(三)旱田、人工草场,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

(四)林地、苇塘和人工草场以外的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五)其他土地,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四倍。

第二十六条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予以一次性补偿。

第二十七条 被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双方认可的或者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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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2011-05-15
建议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