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看守所两个月,找了关系说另案处理,什么是另案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12-30
“另案处理”主要情况是: (一)“另案处理”在公检法三机关均广泛运用,散见于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却并未对“另案处理”作出规定。公安机关使用“另案处理”的依据主要是工作经验;检察院使用“另案处理”的依据有两个,一是工作经验,二是在司法文书改革中理论界的观点;而法院使用“另案处理”的依据就是检察院的起诉书。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法院的“另案处理”都是公安机关“另案处理”的延续。 (二)司法实践中,对“另案处理”没有单独的审批制度,只是办案人在制作法律文书时一并写上,领导在批准法律文书的同时,也就算对“另案处理”认同了。而办案人员根据工作经验,把应“另案处理”的人在法律文书中注明就行,有时甚至把一时没办法处理和不好处理的人也按“另案处理”办理。 (三)“另案处理”使用的情况主要有三种:1.犯罪嫌疑人在逃,一直没有归案,而其他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或者关押时间已到,只好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或起诉意见书中对在逃的嫌疑人使用“另案处理”;2.因一时证据较难调取或办案工作量大,而暂时搁置去干其他的工作,但这一搁就是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本案诉讼期间到了,只好对未查清犯罪事实的嫌疑人使用“另案处理”。
建议你把具体案由通过律伴,跟律师咨询一下能帮到你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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