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答案只有前三个,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是政府采购法律责任的主体,到底是哪一个才是对,你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法律责任主体有解释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四条是只有前三样的。但是第八十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可以成为个人刑事责任主体的,难道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就不是法律责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