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业委会成立前,物业可以从小区公共收益提取25%, 业委会成立以后另行协商.请问出自哪个具体规定?

是上海的有关规定

第1个回答  2012-10-13
建议你到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问问有没有相关法规为好
小区公共收益金 这个还不是很明确的事情 按我个人理解应当是例如楼梯间广告 道路停车费(不是划线停车场)类的公共区域使用费用 物管条例里有一条 但比较含糊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追问

谢谢楼上的回答.据说业委会成立前,物业可以从小区公共收益提取25%, 业委会成立以后另行协商是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的,但查了很多相关法规,规定都没有能找到到底是哪个具体文件或者规定,请知道的朋友赐教.先谢过了.

追答

说实话我从事物业这么多年 也没有看到这个说法 呵呵
但如果真的有了业委会 那么运行资金的确是个问题

追问

房办也说有明文规定,但也没有查到出处, 好恼头!
谢谢你了,请知道的赐教.

追答

无法可依 无章可循 这个难办
如果业委会的人纠缠此事 还是请他们找出文件出处比较好 如果你是业委会的人 找到了再和物业公司交涉此事
谁主张 谁举证 没证据怎么办?这个和上法院打官司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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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0-11
额不懂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