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是八小时双休制,超过了按照1.5倍、2倍、3倍来补偿,如果每天工作12个小时无月休算起来一个月可以拿到3000多,如果进入一家服务行业的店,签合同的时候发现是工作时间12个小时无月休,是否违反了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