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机关事业单位技师申报条件需满足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10-08
技师考评申报条件
(一)2010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二)按徐政人发〔2005〕52号文件要求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并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三)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1960年底以前出生的,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即可;
(四)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获得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五)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试行办法》下发前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技师证书,并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技师申报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在同类人员中优先申报;
(六)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对工作岗位已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高级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参加同级转换工种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考评;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年限2年(各种放宽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1.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的;
2.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的;
3.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