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杀人的举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吴志达,生于香港,1980年代移居美国,在当地谋杀数十人,不少家庭全家被掳走,囚禁于密室之中,迫令女士摆出性感姿势,但最终一一被杀害,现存的录像中常出现婴儿哭泣声。案件轰动美国及香港。
亚伯特费雪,绰号为“发狂的月光杀手”、“Wysteria 狼人”与“布鲁克林吸血鬼”。他是具有恋童癖倾向的美国连环杀手,并对大约300位的受害者作出性侵犯行为,亦杀害了15名幼童。亚伯特在杀害他们后还会肢解与吃下他们的尸体,并有自虐的倾向。
开膛手杰克,英国人。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代称。犯案期间,凶手多次寄信到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其大胆的犯案手法,经媒体一再渲染,引起当时英国社会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欧美文化中最恶名昭彰的杀手之一。
阿明·迈韦斯,德国人,原本职业为电脑技术人员。他因为在互联网联系上一名自愿者,一起安排计划杀死并吃掉他。2002年冬被捕后因为其行为而闻名于世,德国国内更被蔑称为“罗滕堡之食人鬼”或“大屠夫”。入狱后迈韦斯改变为素食者,并志愿协助处理人食人个案及有实行或被同类相食倾向的病人。
酒鬼蔷薇圣斗原名 东真一郎 是一位日本神户市14岁学生,犯行后所用的自称,该名少年在1997年3月至5月间,杀害一名11岁男童和一名10岁女童。这起事件因日本传媒报导错误,所以又被称作“鬼蔷薇”。由于日本司法程序严禁确揭露少年犯的身份,少年的真实姓名没有被传媒公开。犯人的行为血腥残忍,进行包括分尸、破坏尸体、寄送挑战信等凶残犯行。
宫崎勤,日本人。先后绑架、伤害及杀害四名年纪介乎4—7岁的女童,然后拍摄裸照猥亵、奸尸、吃尸、饮血,幻想吃掉女童后会令死去的爷爷复活,几个月后被害女童的家属都收到一只纸箱,里面放著被害女童的骨灰,犯案过程甚至被拍成录影带作为他个人的收藏品。他在1989年因伤害他人身体与谋杀而被捕。律师以心智失常为由想为他脱罪,但未被法官接受。主审法官藤田宙靖前年宣判死刑时表示:“被告为满足变态的性欲而杀害4名女孩和致一名女孩受伤,罪不可赦。”2008年6月17日宫崎勤在东京监狱被问吊,多年来他未曾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反而向治疗师说:“请你告诉全世界,我是一位好人。”
林过云,香港连环杀手、强奸犯,有“雨夜屠夫”之称。他在犯案前为一名夜班的士司机,而案件中受害者均为女性。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把目标接载到僻静地方,然后迷晕杀害,进行奸尸并把尸体的性器官部份肢解作为标本,并放在位于土瓜湾贵州街的寓所。林过云涉嫌于1982年2月至7月间杀了4名女子,每一次作案后,他均会为已肢解的人体残肢拍照。于一次冲晒照片时,无意中被冲晒店员工发现相有可疑报警,始将案件揭发。同年8月18日于湾仔一冲晒店被捕。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林过云起初被依例判处死刑,及至于1984年8月被港督尤德会同行政局赦免,改判终身监禁。
龙治民,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人。1983~1985年间,龙治民制造了新中国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案,在自己家中连杀48人,并将尸体埋在自家院中。他神志正常,无任何精神症状。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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