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债避法律责任的保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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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避税,准确地说,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人寿保险的赔付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它的,分红险的分红、投资型保险的收益等,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的保险避税,没有实际意义。最关键的,就是个人买保险,不能用税前收入!免征个税的,国债、政府债券以及其它的因侵权伤害获得的赔偿,都是免征个税的。所以,凡是吹保险避税的,不是个骗子,也是个糊涂蛋。
关于保险避遗产税,更是个骗术。我国目前仅仅有所谓的遗产税法草案,而没有明确实施细则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在遗产税上,人寿保险金究竟怎样处理,根本不明确,所以,信誓旦旦地说保险避遗产税,是毫无根据的。我国台湾地区,遗产和赠与税法也有跟我国遗产税法相同的规定,可实际生活中,各种司法解释、实施细则,对投保年龄、健康状况、具体的产品(现金价值与保费之比)都有严格的限制,绝不是买个保险、指定受益人就能避遗产税。更有一些骗子,编造的所谓蔡万霖买保险避遗产税,当时台湾、香港,包括内地媒体都有报道,根本是骗人。而目前市场上的终身险产品,质次价高,累计保费及损失的时间价值,甚至要超过保险赔付金,拿这样的保险产品避遗产税,不但不能省钱,反而遭受更大损失。
关于保险避债,也是个骗术。所谓的合理避债,其实就是一个合理转移资产的问题,通过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使它与原来的债务关系相剥离,以此达到不受债务追偿的目的。而转移资产的方式,多种多样,当然了,买保险指定受益人,也是转移财产的方式之一。这里有2个关键点:一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本身,不能侵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是只要没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赠与存款、房地产等任何转移财产的方式都可以避债。
而骗子们,恰恰隐瞒这个条件,把特殊情况说成一般规律,把保险吹成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避债;另外,隐瞒、否定其它方式也能实现避债这个事实,贬低其它,独吹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