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夫妻共同生活,是指什么,如何界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3

法律上夫妻共同生活,是指什么,如何界定

夫妻共同生活,是指男女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以后的婚姻存续期间。
离婚或者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后,夫妻共同生活即告结束。
法律中没有夫妻共同生活的明确解释,只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也就是确立了婚姻关系。这种关系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

如何界定夫妻“ 共同生活”

共同生活就是木有闹矛盾,感情好的在一起或两地分居的状态。如果闹矛盾了,闹分居了,就不是共同生活

夫妻共同生活怎么定义

朋友你好!
夫妻共同生活
就是共同居住在一起,工资等生活来源放在一起,是共同生活。

夫妻实际共同生活是指什么

个人认为,共同生活是指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顾和辅助,在物质和精神上互帮互助。虽然空间是认定夫妻共同生活的一个因素。但双方共同在一个空间生活并不必然认定为共同生活,如果双方在精神和物质上没有任何的扶助和交流,仍不能认为是共同生活。以上分析,仅供参考。

法律上什么是共同生活

共同生活的法律概念是各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财产除法律规定外一般为共同共有, 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相互继承, 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共有人共同偿还.

如何认定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属于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生活指的是,什么叫做夫妻共同债务

女方的姐姐们凑钱给妹妹买了一套房子,妹妹过意不去,每月都把自己攒下的工资还给姐姐一点,但是这里面没有男方出过的钱,现在房本还没下来,如果写女方一人的名字,万一离婚会判成夫妻共同财产吗?麻烦回答我所有的问题,谢谢

什么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你好,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共同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时所负的债务。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即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视为共同债务。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按现行及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形是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4、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的一方单独承担。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不过他们要是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达成协议什么都可以商量,如果要去法院诉讼离婚,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的。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夫妻共同生活的含义?

首先, 说一下夫妻分居, 目测这两个词是对立的统一,如果夫妻没有分居那就是共同生活了, 对吧?分居时, 夫妻双方没有X生活,夫妻双方 经济上互相独立, 这就是分居了, 有的时候受居住条件限制, 两人还可能在同一间房间内起居, 这还是算分居。分居期间如果一方以暴力手段强迫对方X交, 则构成婚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