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5-19
1. 基本法律涵盖《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2. 普通法律包括《劳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这些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普通法律则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它们调整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普通法律的调整范围相对较小,内容较为具体,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主要区别在于制定机关的不同。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而普通法律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在特定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基本法律进行修改,但必须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并且不得与基本法律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只能进行部分修改。此外,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不能被修改。
这些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制定修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负责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前提是不能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