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

我在很多关于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纲要里面都看到一句话:“校企共办非营利性教学实训基地用地可列入教育用地范围,允许使用教育经费与企业共建资产权属明晰的企业实训基地,企业用于实训的生产设备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我想问一下,税法对这样的情况有什么优惠规定,特别是最后一句,企业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有什么好处?

第1个回答  2012-04-30
1、税法规定允许计提折旧的范围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
2、职工教育经费已在税前列支,用职工教育经费建造的资产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计提折旧。(避免费用重复在税前列支)
故上述资产允许计提折旧,可以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国家对校办企业及企业支持技术教育的鼓励政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25
固定资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要少于会计要求的折旧年限。
第3个回答  2012-04-25
可以做大成本,少缴税
第4个回答  2012-04-21
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比较短,每个月可多提一些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