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事故责任书等于交通事故结案了吗?

2020年1月12日晚上9点左右,我车停在路口等红灯,后方车辆行驶速度飞快,从我车左后方冲出去,刮到我车面以及后视镜,冲向绿化带后停住,下车后肇事车辆里4人疑似酒驾并且全部逃逸,我方报警,交警做了简单调查并拿走我车记录仪存储卡。次日对方去交警大队,交警联系我去拿车修车,修车钱我垫付。之后联系交警一直未出具事故认定书,交警表示需肇事方签字事故认定书才有效。2020年3月17日,肇事车主联系我去交警大队,我当日没有时间,对方挂断电话也没有提及赔偿事宜。我打电话询问交警,交警表示肇事车主下午过来签事故认定书,我可以有时间再拿来,并且表示对方签完事故认定书可以提车,是否肇事发生后,单方签完事故认定书即表示结案,我方赔偿问题必须走司法程序吗?交警迟迟未出事故认定书是否有猫腻?谢谢各位在这方面比较懂的朋友给小弟指点一二!

第1个回答  2020-03-17
双方签订后,算是送达事故认定书,即使不签字确认,事故认定书依然有效。

如不服事故认定书,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17
事故认定只是初步处理结果,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给付完成之后,算是案子了结了。

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不服,可以起诉对方赔偿
第3个回答  2020-03-17
先看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事故认定的责任划分,对面逃逸的假设对方全责。
接下来是谈赔偿问题,赔偿需要你先有赔偿损失的证据,例如修车钱的发票等等。如果对方以及其保险公司拒不赔偿的,可以直接向对方和保险公司起诉。交强险的财产部分是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