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因上学工作现为非农业户口,户口不要村内,我公公是农业户口,现家中有两处房屋,土地都归村里所有,且房产证上所有人写的都是我公公的名字,前几天我公公去办房权证的时候本想直接写成我丈夫的名字,现被告知不能办,为什么?若想把房子过户到我丈夫名下,我们该做些什么?还有就是现在她妹妹是农业户口,和我公公用的是同一本户口本.我想知道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若我公婆去世且没有遗嘱,这个房子会被怎样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