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在客观题上具有如下三大特点:
(1)重者恒重。首届法考所考查的都是本学科最重要的知识,是一个法科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与历年所考查的考点高度重合。因此,本学科最核心、最重要的知识点将成为每一年法考的重头戏。
(2)新增必考。首届法考是对之前考试的延续,因此在考点上有相当比例是重合的;也是对前一次考试的超越,新增新修成为新的命题方向。因此,无论是司考,还是法考都有一个明显的趋势,那就是当年新出现的知识点,来年必考,而且还会考的越来越难。
(3)综合考查。首届法考也给各位考生敲响了警钟,法考的命题将会越来越重视学科之间的综合性考查,重视民事法律、刑事法律之间的综合性考查,将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结合,如综合民法、民诉、商法等多学科知识点进行综合性考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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