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保家卫国是其责任与使命,而国家则保其家庭不受破坏。军婚所指的是与现在正在服役的军人的婚姻。对于明知是军人的伴侣而与其同居或同其结婚的,将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被拘役。而对于一般的情节,军人对此并无异议的,可以不做处理。对于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隐瞒关系,采用欺骗手段而与之结婚的,以保障军人婚姻的前提,按照重婚罪进行处理。
军人需时刻谨记自己的使命,国在前,家在后。作为军嫂对其考验不得不说是很大的,丈夫不能时刻陪在身边,在国家需要时,总是匆忙而去。一年到头可能也见不了几次面,而这样的“一个人”的婚姻,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住?这世界很精彩,诱惑繁多,而作为军嫂则需要克己置理,才能够维持婚姻的稳定不是?
婚姻是两方扶持,而军婚却是一个人的坚守。有多少人能够独自面对世界的多方责难?丈夫永远不能在自己需要的时候陪在身边,自己在他心中永远不在首位。而这时自己却还需要面对生活所给予的各种“灾难”,求救永远找不到的那个人,有时候坚守真的很难很难,但作为军嫂,并不是只有最开始的意气风发,果断决然地嫁给他,而是在深思熟虑后所做出的选择不是吗?
开弓何来回头箭?再决定婚姻时,无论是军婚还是普通人的婚姻都应该慎重考虑不是吗?哪有那么多理所当然,借口纷纷?不过是自己后悔了,遗憾了罢了。苦难多于幸福,这是军婚的“通病”吧!但这是你当初不悔的抉择不是吗?所以别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后悔终生,也别对自己说后悔,军婚有军婚的好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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