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和学校食堂老板签订了1年的承包合同,承包了4个档口,每个档口的承包保证金是2万,因为资金不足,和老板协商,交纳3个档口的承包保证金,剩下一个档口的承包保证金分期从每月的销售额里面扣除。总的交纳承包保证金6万。因为本学期生意很差,所以老板暂时没有从销售额里面扣除保证金。
签订合同的时候,老板就告知我们,下学期学校宿舍竣工,学生可以入住,生意就会好做,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签订的合同。这个学期是亏损经营的。就在最近几天,快要放假的时候,老板通知我,要收回两个档口,并且不允许我下学期经营合同里面签订的部分经营项目。这样老板明显属于耍无赖,我该怎么办。并且合同规定结算时间是以此月底某一日结算,但是每次老板都会拖欠一周或者更长的时间才结帐。
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的事情,如果老板这样属于违约,那么我该如何要求违约金呢。还有我不想退回档口,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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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合同在我这里
1,合同除了没有违约金的事情,还有就是合同里面全部都是单方责任的,就是说,全部都是如果我方违反了什么,就要罚款或者解除合约什么的,没有一个条款是老板违约或者违反合同要接受处罚的。可以说是典型的霸王合同。
2,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签订合同之前,这个学校的宿舍还没有竣工,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等待宿舍竣工住上学生。而老板也是以这个原因来招收档口合作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