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适用数罪并罚?想象竞和犯又是怎么理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7-14
数罪并罚的情况很多,比如挪用公款又从事非法活动的、保险诈骗案中故意伤害或者杀害被保险人或者毁坏保险标的物的、暴力反抗缉私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又非法拘禁或者强奸等等的、组织偷渡过程中又进行杀人强奸或者拐卖的等等等等。
想象竞合犯说白了就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数个犯罪的。简单理解。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9
  第一问:
  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在法定期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依照法律所规定的并罚原则决定所应当执行的刑罚制度.数罪并罚具有以下特征:
  (一)一人犯有数罪
  一人犯有数罪,是数罪并罚的事实前提。只有数罪存在,才有并罚可言:如果没有数罪,就没有必要并罚。
  (二)所犯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限之内
  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并非任何时候所犯的数罪都需数罪并罚,而是限于以下三种情况下的数罪适用数罪并罚,即:(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2)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
  (三)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与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不是对数罪所判刑罚的简单相加,而是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依照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一个罪一个罪地确定其罪名,量定刑罚,然后根据数罪并罚所应遵循的法定原则.

  第二问:
  想像竞合犯,简单地说,就是一行为而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站在行为说的立场上,认为一行为只能构成一罪,不可能构成数罪。因此,认为一行为构成数罪是想像的数罪、观念的数罪,而不是真实的数罪。因此可见,认为想像竞合犯是实际的一罪、假的数罪,是根据“一行为”确定的。实际采取的是行为说的立场。
  1.想像竞合犯的特征是:
  (1)一行为;
  (2)同时触犯数罪名。想像竞合犯或称想像的数罪,常见的例子如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线。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线首先是触犯了盗窃罪,另外又触犯了一个破坏电力设备罪,一行为犯了两罪,这个就是想像的数罪。其他想像竞合犯的例子,如犯盗窃罪时,又触犯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例如,甲盗窃某飞机杨的照明灯,给自家的卡拉OK作装饰。甲的一个偷窃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一是盗窃罪,二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属于想像竞合犯。还有使用暴力妨害公务又致公务员轻伤的,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又毁损数额较大财物的,也是常见的想像竞合犯。想像竞合犯的主要类型是在实施盗窃犯罪的同时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如盗割电线,同时触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管道中的石油,同时触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想像竞合犯的处理原则:因为想像竞合犯是真正的一罪,假的数罪,采取的办法是从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例如,盗窃同时又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的,从一重罪即按照重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但是不需要再从重。注意,根据司法解释,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又毁损数额较大财物的,触犯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像竞合犯,但是要从一重罪从重处罚。这属于特别规定,要特别掌握。
  3.想像竞合犯与数罪的区别:要点是一行为还是数行为。例如,盗窃既遂后,为了破坏现场或者为了泄愤报复而又故意毁损数量较大财物的,是数行为。因为盗窃这一行为己经结束,而后又产生新的犯意(毁坏财物)并实行了相应的毁坏财物的行为,又有另一行为,所以是数行为,应当认定为数罪,实行数罪并罚。这与盗窃的同时毁坏财物不同,后者仅有一行为。
  4.想像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的区别。所谓法条竞合犯,是指一行为触犯数法条,而数法条之间存在着包容或者交叉关系的情况。法条竞合犯的本质是法条之间存在着竞合(重复)的关系。这种重复的关系,导致一行为本来只犯了一罪却触犯数法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