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2023年广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为:
(一)城乡老年人
个人缴费:每人370元/年(2022年为:340元)
财政补助:每人4290元/年
(二)学生儿童
个人缴费:每人345元/年(2022年为:325元)
财政补助:每人1665元/年
(三)劳动年龄内居民
个人缴费:每人665元/年(2022年为:580元)
财政补助:每人2295元/年
医保缴费注意事项
1、核对个人缴费信息。城乡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时,务必仔细核对缴费人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参保险种、缴费金额等关键信息。
2、身份信息与实际身份不符情形处理。若发现信息系统显示的缴费人身份信息与实际身份信息不符的,应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修正参保登记信息后再缴费。
3、未参保的城乡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先通过青海医保手机APP或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缴费。
4、线上渠道提示没有参保缴费信息情形处理。按照附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辖区税务机关或医保部门进行处理,税务机关或医保部门处理期间,请缴费人耐心等待并于3个工作日后再次进行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