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一套,房主为母亲,户主为小儿子,宅基地主未知(不方便询问,但肯定是家庭成员),该户下有大儿子及大儿子的女儿(未成年),该户共此三人,母亲、父亲在另一户口本上,大儿媳不是北京户口:
1、小儿子为该户户主,是否即为该宅基地主?
2、如遇拆迁,且拆迁政策与户口相关,该户口下的未成年女儿,是否享有相应权利(如房屋、拆迁款)
3、拆迁款是打到房主名下还是宅基地主名下还是户主名下?
4、如补偿房产,写谁的名字?
5、小儿子如拆迁之前结婚,如果把妻子户口迁入其户口下,是否享有拆迁补偿,有没有时限限制,如:要求几年前已迁入
6、听说拆迁之前,户口冻结,不能迁入,那因为结婚的是否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