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设有以下八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负责综合材料起草和地方法规的拟定,进行政策研究;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等政务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纪检监察等职责,并负责党群和行政工作。此外,还负责监督法律执行、行政复议和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
文物管理处
执行国家文物事业相关法规,制定并实施相关制度,组织文物管理、保护和研究,协调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管理文物市场,以及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新闻出版发行管理处
制定行业管理规章,监督出版物行业,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查处违规行为,管理教材和重要文献发行,指导相关协会,负责“扫黄打非”工作。
艺术处
管理艺术事业,制定艺术发展规划,指导艺术创作与演出,负责市属艺术团体的管理和重大艺术活动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