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10万元,管理费用中含有超标的业务招待费12万元,差旅费支出5万元,投资收益中含有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和转让股票投资产生的收益3万元,求2012年应交所得税?
现在确认的投资收益10万元和转让股票投资产生的收益3万元弄不清楚,请大侠给我讲解下!谢谢啦
答案是 应纳税所得额=400-10+12-2 *25%=400
再想想,我也不太明白为什么要减10,问题里已经说了400万是税前利润,之后确认的投资收益10万元应该含在税前利润里才对啊!
减10不妥。除非把“转让股票投资产生的收益3万”理解为转让的股票持有时间超过了1年。但一般而言,题目中如果没有明确说超过1年,一般理解为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