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抵押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10

法律主观:

一、车管所车辆抵押手续
(一)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二)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机动车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二、车辆解除抵押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共同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
(二)到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
(三)到银行付费窗口付费。
(四)付费后,凭《排队叫号凭证》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凭证。
三、车辆抵押登记有什么用
车辆抵押登记手续起到的是法定公示的作用,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在车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转让该车辆的行为无效,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而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转让抵押车辆的行为仍然有效,应由抵押人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七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