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生,2012年3月我在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报名成都交公驾校,因为开始不太清楚报考驾校条件,再领取体检报告后发现因左手拇指残缺而不能报考驾校,目前离刚报名10天左右,尚未参加任何理论考试以及上车等。驾校预收培训费:3360元。驾校教材费:30元。办理临时居住证:50元。 总缴费:3440元。 在27日发现当天,联系老师,也没有说不能全额退款,今日突然联系我说因为什么办理打卡,刷卡之类的要扣除200元,只能退还3160元。请问这样的退款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