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调岗协议又不愿意调岗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单位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以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代替。
如果是合理调岗,而员工不同意,企业可以依据员工手册或者企业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调岗属于变更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你在订合同是就已经签字了,那么视为同意进行调岗。
3、公司出了调岗函,但是你不愿意调岗,如果合同中有如上条款,除非你有证据证明签字事存在胁迫欺诈的情形可以主张无效。
行动建议:
1.跟单位负责人协商沟通,说明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给出必须调岗的理由。
2.沟通过程中注意录音取证。
3.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监督或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向法院起诉维权。
4.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条、签到表、考勤记录表、证人证言、社保缴费记录、相关银行流水单据。
5.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为一年,注意时效问题。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调岗,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对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后,也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得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一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