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火灾危险性分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4
1. 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包括:闪点低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低于10%的气体、在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在常温下与水或空气中水蒸气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以及遇酸、受热、重击、摩擦、催化或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等。
2. 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包括:闪点在28℃至60℃之间的液体、爆炸下限在10%以上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助燃气体,以及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细微粉尘、纤维,闪点超过60℃的液体等。
3. 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包括:闪点超过60℃的液体、可燃固体等。
4. 丁类火灾危险性生产活动包括:对不燃烧物体进行加工,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利用气体、液体或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物质的生产等。
5. 戊类火灾危险性物质包括:汽车仪表仪器等。需要注意的是,带甲乙丙苯烷稀烃磷等字眼的物质大多属于甲类;活泼金属、硝化棉、胶片等属于甲类。此外,甲酚厂房(独立于甲类,因此属于乙类),氯丙醇厂房,环氧氯丙烷厂房等属于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