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合同法规定范畴? 问题补充:我们老师说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平等 而且合同的产生并非双方协商一致,所以不属于合同法,应该属于行政法范畴,对吗? 还有教育合同呢?是否属于合同法规定范畴?备注:我将针对热心网友的回答进行财富悬赏+10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