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债权人到会需要提前多长时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包括:会议时间、地点的确定、会议的通知、会议文件的准备、会场布置、会议签到、会议表决计统、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会议摄像、会场清理、会场突发事件的预见和应对、会议人员配置和训练、会议文件的整理、会后问题的反馈和解决、会议总结。
分发给债权人的资料袋一般装有:会议通知、会议须知、会议规则、会议议程、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会议主席职权、法院相关裁定书、决定书、清算工作报告、债权汇总表、特殊事项说明、分配方案、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拍卖报告。
三个小时的会议用三个月时间来准备很正常,除了一些疑难问题的解决外,很大一部分精力用来准备各种会议文件。有时似乎非常周密了,其实到会场后会发现还有准备不充分的地方,所以除了认真准备外,会议召开前三天逐项审查文件有无遗漏非常重要。主要审查文件是否遗漏或错误,一些更新的数具是否更新,重要问题有无相应说明等。在会议上如果错拿或漏拿会议文件可能发生,后果非常严重有时几乎不可补就,如漏拿签到表、债权确认书等,所以会议组织者必须特别予以注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前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通知方式可根据债权人的具体人数、地域分布及通知效果,采取电话、公告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尽可能通知到本人,如果不是众所周知的地点,还应告知其准确位置、行车路线及标志性建筑,以方便债权人顺利找到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