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合作办学及其相关事宜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7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经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正式批准,致力于提供与校本部同样高质量的教育。学院在遵循香港中文大学的管理模式下,与合作伙伴共同制定办学方案,特别考虑了深圳户籍学生的招生政策,给予优惠政策。

学院以学术自由和开放为基石,与香港主校区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在教学和科研资源上,两校区共享并相互交流,确保了师资队伍和学术标准的一致性。这意味着,深圳校区的毕业生将享有与香港校区毕业生同等的教育质量。

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香港中文大学和深圳大学合作共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4日,双方代表,包括中大校长沈祖尧教授和深圳大学校长章必功教授,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这份协议的签署过程得到了中大校董会主席郑海泉博士、广东省教育厅罗伟其厅长及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女士等重要人物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