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表样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2

1.广东养老金参保人申报审核历史信息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所需资料 (一)在职参保人须由单位登录省社保局网站填写并打印《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一份,交职工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失业人员填写《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一份; (二)提供参保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用于记录出生年月,原件与复印件当场验证后退回原件; (三)提供参保人档案原件,有工作调动经历的,提供调动材料; (四)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在职参保人由单位申报,并附档案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单位公章,有关资料复印件包括: 1。 记载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如《职工登记表》、《学徒(临时工)转正定级呈批表》、《招工录用表》等; 2。

调动材料:外地调入职工,提供经省人事厅或劳动厅批准的调动材料;部队干部调动的,提供军队主管部门的调令;广州市地区内互调的,提供干部(工人)行政介绍信、商调函、工资转移单等;1993年5月以前从集体所有制单位调入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批准的调动材料; 3。 具有特殊工作经历的,如原知青上山下乡、入伍、任民办教师、乡村医生、在职学习等,提供相应材料,其中复员、退伍及转业军人提供《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义务兵(或志愿兵)退出现役登记表》、《转业审批报告表》及《转业军人工资、差旅费介绍信》等;原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提供上山下乡登记表、回城招工或招生材料等; 4。

属粤府[2006]96号文规定的特殊群体的,须附离开原单位前12个月的月平均基本工资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附工资介绍信等原始材料,转业干部提供转业时部队开具的本人工资介绍信; 5。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附《高级技师证》。

6。 其它与视同缴费年限核定有关的材料。

(六)2007年7月以后,从省内其他统筹区转入了社保关系且转出地已明确核定各项历史信息的,在社保关系确认业务办理完成后,办理历史信息审核业务,相关历史信息按转移清单记录。

2.广东养老金参保人申报审核历史信息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在职人员由单位统一申办;失业人员由本人申办,委托他人申办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办人备齐申报资料后,在我局业务大厅叫号机处按取“信息审核”号,依序等待业务办理。 (三)受理人员接收申报资料后,当场检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受理回执》一人一单出具,同一单位同一天申报人数不得超过5人。

(四)受理后,需补充材料的,我局将出具《补充材料告知书》并通知申办人领取,申办人应在7天内补齐材料;超过7天未补充材料的,须重新受理。 (五)申办人在查询时间凭《受理回执》到我局领取《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确认表》,单位申报的可在网上打印确认表一式两份,交参保职工核对。

无异议的在表上签名确认,有异议的可申请重核。申请重核时,须附详细情况说明和有关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加具单位意见和公章。

3.办理社保如何表格填报

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

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

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4.怎么能查询到参保人档案或信息

社会保险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 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5.怎么获得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分两种情况:

1、如果参保人所在的单位是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到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服务大厅通过终端机自助打印或登录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自助打印《参保证明》。

2、如果是在市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厅自助打印《个人缴费历史信息表》和《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历史表》。

注:参保人员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代办,被委托人还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就地到全市任何一个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