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上班,因为好奇把手卷进机器滚筒里,工厂赔偿吗?

我在厂里上班,由于自己的好奇心把手握在机器滚筒上,结果一不小心就把手卷了进去,我的小拇指被绞断了!请问厂里责任大吗?这算工伤么?我会不会有补偿?

第1个回答  2016-02-28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就是工伤。尽管您是因为好奇心将手放到机器上,但是在受到伤害这个问题上并不是自己故意的,因此您的伤害就是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对您进行工伤赔偿或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次,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劳动者可以在此后的一年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如有残疾可能的,可以在工伤认定且伤情稳定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有无伤残以及属于几级伤残。再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赔偿全部的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发生事故之前的工资待遇标准支付)、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用,这些费用按照您各项实际发生费用据实计算。如造成伤残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可以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