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包括三种情形:
(一)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之间交流;
(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交流到事业单位;
(三)事业单位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调入管理人才、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筹进行调动:
(一)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需要进行人员调整;
(二)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而富余的人员;
(三)调整不适应现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其他特殊情况需人员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