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生制度全科医生制度概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2

在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即建立全科医生制度。这一制度的出台旨在提升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问题。


2012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目标,计划到2020年,我国将建立起初步的全科医生制度,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以满足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这一制度强调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之间的契约服务关系,基层医疗机构或全科医生需与居民签订长期的服务协议,确保服务责任明确到个人,居民可以在医保定点机构或全科医生范围内自由选择签约医生。


指导意见还提出,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全科医生的签约服务人数应控制在每名约2000人左右,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慢性病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将给予特别关注和照顾。全科医生作为具有综合能力的医学人才,他们在基层提供包括预防保健、常见病治疗、康复管理以及健康管理在内的全方位服务,是保障居民健康的第一道防线,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然而,当前中国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仍处于初级阶段,全科医生的数量明显不足。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对于改善基层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具有深远意义。




扩展资料

全科医生是指一般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机构执业,提供给老百姓的是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即帮助老百姓看好大多数小病、常见病,并做好防病的服务,是老百姓身边的“医学服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