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教师,今年请了产假,请产假期间享受绩效工资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6-25

不享受,女教师产假期间,工资停放,改发生育津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教师也是女职工,适用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扩展资料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晚育有增加产假的,约30天左右。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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