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享受安置房后不愿腾退旧宅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0
享受安置房的一般为扶贫搬迁户,我认为应该积极沟通说服他们主动腾退旧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沟通说服。

一、这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占新必须腾旧的规定,以及搬迁群众签署的旧宅基地腾退协议,搬迁群众迁入新居后,原有住房应拆除,收回土地使用权。腾退旧房是搬迁群众应尽的法律义务。

二、这是贫困户实现脱贫的扶贫方式。搬迁享受安置房是因为原来居住地属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这些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生产方式落后、基础设施短缺。为解决这些问题,达到脱贫目的,必须要"挪穷窝,拔穷根"。

三、腾退宅基地的利用方式为复垦复绿。一方面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需要,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宅基地腾退后,应优先复垦为耕地,以增加耕地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另一方面是生态保护的需要,对于不具备复垦的宅基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实施生态保护和自然恢复。

四、可以在新的安置点建村史馆。不愿意腾旧宅有可能是因为搬迁户对于追忆过去、思念旧宅的情怀,建立村史馆,可使搬迁户留得住乡愁。

腾退旧房是搬迁群众应尽的法律义务,以上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一户一宅的要求,贫困户在享受安置房后,必须将家中的旧宅进行腾退。易地搬迁前,贫困户和镇政府签订了《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协议》,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享受安置房后按要求腾退旧宅,可以享受旧宅腾退奖补;不按要求腾退旧宅,属于违反协议的行为,要按要求要承担违约责任

旧宅腾退违约处理:贫困户在搬迁安置后3年内,必须将旧宅基地腾退并拆除旧房及其附属物,并应于腾退后7日内向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交回旧宅基地使用证,集体经济组织对腾退复垦的土地重新分配时,贫困户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贫困户拒绝交回宅基地使用证的,政府有权拒绝协助其办理新安置房的不动产登记证甚至收回安置房。

旧宅腾退奖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旧宅基地腾退奖励性补助资金由房屋腾退奖补和人均腾退奖补两部分组成,按照“计算房价、到点到户、人房结合”的原则实施奖补,资金合计兑付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有旧宅基地的,根据住房结和占地面积,按“土木结构80元/m、砖混(石木)结构110元/m”的标准兑付房屋腾退奖补;分散安置和统规自建、进城入镇等集中安置对象有旧宅基地的,旧宅腾退奖励性补助资金按人均1万元(含房屋腾退奖补资金)兑付人均腾退奖补;统规统建集中安置对象有旧宅基地的,将人均1万元旧宅腾退奖补资金纳入建房成本统核算,计算人均奖补资金,兑付人均腾退奖补。

应该是移民安置户,哪还有旧房 早拆了!不是移民安置户不会给你房子,只给危房改造补助金!

主要就是四个招数:(1)提前约定,书面承诺;(2)动之以理,晓之以情;(3)暂不办理产权,拆除后才办产权;(4)强制拆除,维护公平。
从去年底开始,笔者当地也在根据上级扶贫攻坚专项督查组的要求,对贫困户享受了安置房后旧宅仍未腾退的作专项整改。年前已通过做工作,拆除了一部分,但仍有一部分还未拆除,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才能完成上级扶贫攻坚专项督查组的整改任务。

一、先说后不乱,提前形成书面承诺很有必要 。针对扶贫对象实施的异地搬迁也好,D级危迁建也好,都涉及执行“一户一宅”政策的问题,都要实行建新必拆旧。因此,为了尽可能减少后面的工作量,同时也让群众在了解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申报项目确定迁建对象时,让群众先行对腾退旧宅作出书面承诺是比较好的作法,能为后面的腾退工作减少阻力、减轻工作量。这也是防止群众既占新又占旧、两着占的工作措施之一。

二、动员劝说,暂不办产权,两相结合也能促使一部分旧宅腾退 。这一点就镇里和村社干部向其磨嘴皮子的问题了, 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是最基本的工作方法。另外,在进行动员劝说时,一定要讲清楚不办产权的不利因素,特别是一些地方针对贫困户办理产权有相应的税费减免的,要同时利用起来,让其明白“错过这个村,就没有好个店”,争取其及时拆旧后办理新房的产权证。

三、强制拆除,形成震慑,维护公平 。这是道理已讲尽了,各种方都使用过了,又没有特殊理由,仍然拒不腾退的,也只有采取这一措施了。在采取这一措施时,最好是先选择一户实施,形成震慑,以带动其他户自愿腾退。这两三年,对贫困户的扶贫已经比较到位了,若还允许其在宅基地政策上多吃多占,其他群众意见就更大了,这也是不得不采取这一措施的原因之一。

关于易地搬迁这个问题,由于自己在基层工作,去年一年主要的工作就是易地搬迁,下面,就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的一种主要措施,是让其搬离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生产方式落后、基础设施短缺的地区,“挪穷窝,拔穷根”,改变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现状。各地对于易地搬迁的补助力度也是相当的大,就拿我们当地来说,达到了 3万多元/人 ,对于人口众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来说,可以说是不花一分钱、白白的在生活条件更好的地方新建一院房子。
享受了利益,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拆旧复垦,是应尽的义务。

在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贴政策开始,当地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会跟搬迁户签订《拆旧复垦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搬迁农户拆旧复垦的时限,也规定了按照时限完成拆迁的话所能得到的补助,补助总额一般在1万元左右。所以说,拆旧复垦,跟易地搬迁,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的,“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
旧房不拆怎么办?——强拆!

如果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还不愿意拆除旧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话,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一户多宅”,这是与我国现行的“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是相违背的。而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 ,显然,旧宅基地不拆除当然不是合法原因,用地就属于违法用地,不自行拆除的话,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不说,是一定会被强制拆除的。

您对于这个问题又是怎样看待的呢?

我是行走城乡,很高兴收到邀请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老家一直在农村,现在做生意也多和农村打交道,所以比较了解这方面的情况!现我就我看到的做出自己的看法!

我这里是陕南农村,这里的搬迁有很多种类,我就说常见的两种 : 一,生态搬迁,意思就是保护生态的一种搬迁!二,贫困户的搬迁!

生态搬迁就是农户申请,村组同意。在指定的地点购买商品房给予补助。一般就是4.5万到5万不等。这种搬迁,好像是开发商也乐意喜欢的一种搬迁。开发商借此机遇卖房子,想改善居家环境农民的也得实惠!但是,我感觉有变味的倾向。为啥这样说,开发商的房价也相应提高了!这种搬迁的,基本都是在城乡结合部地方建安置点!安置的人基本都是有手艺,经商,或者打工者。生存生活就业都不是问题!

另外一种贫困户的搬迁,我这里又有两种,一种是就在村内农户出1.5万,就享有一套50平方的基本住宅!一种是自己在指定的安置点购买,每人补助2.5万,这种人多的还是划算的!基本都能免费得套房子!贫困户搬迁都是要求拆除原居住房屋的!

我看到的状况是,贫困户拆除房子后。离家不远的,每天都会回原居住地种庄稼,还有的在原居住地搭棚子喂鸡,喂猪。感觉他们还没有原来生活方便了。早上回去种地走个多小时,下午回安置点睡觉个多小时。我说他们是更加的贫困了!

我认为贫困户搬迁政策是好的。改善居住环境。但是,应当就地搬迁合适。就是不出组,就在自己居住的组上修安置点。分散安置。这样既可以改变环境,又不耽误农事!

精准扶贫中,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因居住环境恶劣而导致的贫困问题,会在他们自愿选择搬迁的基础上,对他们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不仅可以改善贫困户的居住环境恶劣的问题,还可以改善居住条件,是一项重要的脱贫措施。

按照精准扶贫政策规定,当贫困户选择易地扶贫搬迁,在搬进安置点统一建造的新房之后,会将他们原有的旧房拆迁,搬除房屋后的宅基地用来复垦。

像我们这里,在2016-2017年共实施了两批易地扶贫搬迁,当这些贫困户搬进了在安置点建造的新房之后,乡镇还划拨了一笔资金给村委会,专门用于拆除旧房的开支,大部分的旧房也得到了拆除,但在拆除的过程中,也有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拆除或不愿拆除的。

比如,有一户贫困户选择了易地扶贫搬迁,也搬进了安置点的新房里居住,村委会反映他的旧房不能拆除,经了解发现,这户贫困户的旧房是和他的兄弟连在一起建的,而他亲兄弟又不是贫困户,没有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假如将贫困户的旧房拆除,势必会给他兄弟的房屋造成损坏。

最后的解决办法就是由村委会向扶贫部门写出为啥不能拆除旧房的情况说明,在征得扶贫部门的同意之后,旧房被保留下来没有被拆除。

所以说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首先应做的是了解清楚旧房不能拆除的原因,是因特殊情况不能拆除,还是因贫困户有思想包袱不想拆除。

因特殊情况不能拆除的,要向扶贫部门写好情况说明,经同意之后可以保留不拆除;因贫困户个人原因不想拆除的,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开导化解他们心中的思想包袱之后,再去拆除。

像我们这里,有些贫困户的确有故土难离的思想情结,也有的还想回去种地或养殖,怕拆除之后以后回去不方便等等。他们有这些想法可以理解,但是入新拆旧的政策既然制定了,就必须贯彻执行。

如何开导化解,让他们解下心中的思想包袱拆除旧房呢?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一是告诉他们搬到安置点居住后,外出方便多了,可以就进务工,将家里的土地流转出去,这样就可以有双份收入,比单纯的种植收入要高;二是告诉他们,以后真的想回家种地或是养殖,可以租住或借住在邻居家,这样也可以。

总之,就是尽量多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以实际行动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给予他们最大的帮助,以解除他们心中的顾虑,放下思想上的包袱,这样有利于入新拆旧工作。

综上所述,在易地扶贫搬迁之中,有搬新拆旧的政策规定,如果贫困户搬进新房不原拆除旧房的话,应先了解他们不愿拆除旧房的原因,是因特殊情况的,需要征得扶贫部门的同意之后,可以保留旧房不拆除,是因贫困户个人原因的,应以思想开导为主,帮助他们化解心中的顾虑之后,再将旧房拆除。

可以先了解农户的基本现状。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这个也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拟订哦。

按政策应该拆除旧房。有的贫困安置户既想要安置房又想保住原住房,甚至有的安置户得到新房后一直不愿入住,任然住在老旧危房中。为了不让贫困安置户住房安全得到保障、出现两头居住的情况,所有的安置户都要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和土地复垦协议,限期完成,并给予一定补助;坚决不拆除旧房的只有取消资格,退换安置房。

我们村的贫困户,国家都给了他们的新房。但大多数贫困户农村有几套老房,有很多贫困户农村还有新砖房,他们只把土房子拆了,砖房都没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