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6
海南省东方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医疗需求,进一步加强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解决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局面,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加强组织领导监督工作,特成立东方市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梁诚
副组长:符其科、林明梓
成员:陶瑶芳、陈荣耀、关群、吉秋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方市中医院,负责招聘录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吉秋玲同志兼任。
(2)专业考核小组:由市中医院抽调本院的业务骨干组成。市纪检和卫生局有关人员采取临时抽取方式,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分。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医疗人员:7名
护理人员:12名
医技人员:3名
药剂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上进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庄重。女:身高155厘米以上;男:身高160厘米以上。
3、年龄:男性,35岁以下(获得执业医师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证者可优先或放宽)。女性,30岁以下(护理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其他岗位人员获得执业医师证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者可优先或放宽)。
4、学历条件:
1、医疗人员:医学院校临床专业本科毕业生(包括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
2、护理人员:医学院校高、中等专业毕业生。
3、医技人员:医学院校高、中等相应专业毕业生。
4、药剂人员:医学院校高、中等药剂专业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网络、电视公布有关招聘方面通知、介绍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地点:东方市中医院办公室
2、报名方法:应聘者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证、执业助理医师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和近期同底冲印的一寸彩色免冠相片5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医院办公室将受聘人员报名有关资料,由卫生局、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核定,对符合招聘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操作面试的方法进行。综合总分100分,其中理论考试占60分,临床实践技能操作面试占40分。
1、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闭卷),内容考试参照:现行医学院校高、中等教材。
理论考试命题评分均由省级专家组织实施。
2、临床实践技能操作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心理测试、口头演讲答辩、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和护理基本技能等。
临床实践技能操作面试评委由市纪检、卫生局临时从医院专业考核小组人员中抽取。
(五)聘用
考试结果后,将张榜公布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操作面试分数,接受社会监督。按成绩总分及各岗位拟定人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用人选。东方户籍人员、已获得执业医师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证者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思想表现优先录取。如出现分数并列或情况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录用人选。
(六)、公示
符合录用人员在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期限为3天。
五、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阶段:2010年1月8日-2010年1月10日
2、组织报名阶段:2010年1月11日-2010年1月13日
3、资格审查阶段:2010年1月15日-2010年1月20日
4、理论考试及临床实践技能操作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试用合同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间与所在单位的同岗位人员相同待遇,如果没有执业医师证,已具备考试条件者,必须连续两年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不合格者,一律解聘,终止聘用。
七、有关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招聘资格。
(1)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
(2)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规定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4)违反信访条例,越级上访且屡教不改的。
(5)参与"*"邪教组织或黄、赌、毒等违法活动的。
(6)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出条件资料的。
(7)被公安机关、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打架、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条例,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8)受党纪、政纪处份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组织、严格审查,真正把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招聘到医院技术队伍中来,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招聘工作任务。
(二)招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广泛宣传,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设在中医院办公室,电话号码为:25584576。
(三)对在选出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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