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危险作业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1.临时用电:工地的运转离不开电力,机械设备需要耗电,会有一级箱,二级箱再陕宙到控制箱,临时用电需要把控好电能的稳定。
2.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出受限,封闭半封闭场所,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空间作业,受限空间也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3.吊装作业:吊装作业就是起重作业,吊车吊物,物体的位置转移的一个过程,会用到大型机械,注重现场的安全风险把控。
4.吊装作业:吊装作业就是起重作业,吊车吊物,物体的位置转移的一个过程,会用到大型机械,注重现场的安全风险把控。
5.动火作业:热切割作业或有火焰产生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容易引起火灾或是人员烧伤危险。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 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 民用核设施或者核材料致害责任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 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 占有或使用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