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日本著作权法规定有何异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9-20
随着著作物跨国使用的增多,世界各国通过签订种种国际条约,相互保护著作物。许多国家制定的“著作权法”对著作物的各种权利作出了明文规定。在这些权利中,著作权通过“伯尔尼公约”和“万国著作权条约”,著作邻接权通过“表演者等保护条约”和“唱片保护条约”得到了国际性的保护。另外,在1994年还制定了WTO(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协议,该协议从1995年开始生效,它的附属文件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为TRIPS协议。除了著作权以外,该协议还适用于著作邻接权。除此以外,从1996年开始,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了建立顺应世界数字化和网络化潮流的著作权保护体制,制定了《WIPO著作权条约》与《WIPO表演与唱片条约》。著作权等世界性的知识产权通过这些条约与协议等得到约定,加盟国在国际上必须互相保护这些权利。受这些条约保护的著作物在各国还受到国内法律的保护。例如,韩国的著作物在中国受到中国的著作权法的保护,中国的著作物在韩国受到韩国的著作权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