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评价的主要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从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包括:


1. 办学条件(权重20%):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学校需达到基本标准以认定为合格。对于创建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的学校,会给予相应加分。


2. 师资队伍(权重20%):评价内容包括领导班子素质、治校理念、教师职业道德、学历职称结构、专业发展情况以及骨干教师比例等,确保队伍的稳定和提升。


3. 课程实施(权重25%):以课程实施评价结果为基础,关注学校课程开设数量与质量,高中还会考察选修课程的开出率,计算公式为:选修课开出率=(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模块数/课程标准设置的选修模块数)×100%。


4. 教学效果(权重30%):以育人质量为核心,高中考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初中考察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合格率,小学则关注巩固率。此外,学生的体质健康、社会实践活动和艺术科技社团活动也是评价的重要部分。


5. 办学特色(权重5%):体现学校的独特风貌,包括办学理念、课程体系、校园文化、教育教学成果等,需要得到师生认同和社会认可。




扩展资料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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