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多久算非法拘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5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算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定罪处罚;
6、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项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项罪行的,从重处罚。
人身自由内容: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