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的科研情况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8

(1)《商法学》,主编(高等院校规划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民法学》,副主编(高等院校规划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合同法》,独著(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学术论文类:(1)《我国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4期。(2)《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载《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3期。(3)《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载《政法论坛》,1998年第6期。(4) 《格式合同及其规制》,载《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6年第10期。(5)《破产、和解与重整制度比较研究》,载《中国博士后文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 年版。(6)《论破产原因》,载《政法论坛》,1995年第6期。(7)《破产犯罪的比较研究》,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2期。(8)《论破产程序中的取回权》,载《比较法研究》,1995年第3期。(9)《论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一期。(10)《中国新破产法起草中的主要问题》,载《中国法律》,2000年8月第4期。(11)《重申破产法的私法精神》,载《政法论坛》,2002年6月第3期。(12)《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载《中国法学》2002年8月第4期。(13)《论商法的传统与理性基础》,载《法制与社会的发展》2002年12月第6期。(14)《论商事合伙的特质与法律地位》,载《行政与法》2002年2月第1期。(15)《从契约自由的基础看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载《比较法研究》2002年10月第4期。(16)《论和解与重整的差异与价值考量》,载《私法》,2002年第2期。(17)《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4期(18)《论权利能力的本质》,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3期。(19)《论合同解释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否定的正当性与矫正性制度安排》,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2期。(20)《论我国人格权的立法模式》,载《当代法学》2005年第6期。(21)《非财产性损害的契约性救济及其正当性说明》,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6期。(22)《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基础》,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5期。(23)《中国破产法的问题与对策》,载《韩国灵山法律论丛》2006年12月第3卷第2号。(24)《新破产法要旨综述》,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6年第27集。(25)《新破产法焦点问题透视》,载《会计学习》,2006年第10期。(26)《破产法的程序结构与利益平衡机制》,载《政法论坛》,2007年第一期。(27)《解读合同法中的漏洞》,《美中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