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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附属设施
业主大会以书面形式召开怎么进行
答:
业主大会以书面形式召开进行如下:1、采用书面的形式将要处理的事项向业主提出,并由业主作出决定;2、无法直接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大会的议事范围如下: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的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
物权纠纷包括哪些
答:
(二)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
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
附属设施
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除外。三、用益物权所谓用益物权,就是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享有的某些权利。用益物权是不完全的,只包括一定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却没...
民法典278条司法解释
答:
(五)使用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
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及表决规则民法典如何解读
答: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放弃了“绝对多数决”,降低“反公地悲剧”现象发生。对“维修资金筹集”“改建、重建
建筑物
及
附属设施
”“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经营”三个事项实际实行了“过半数决”。具体而言,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有多少业主联名组织,筹委会中必须有房管科的...
答:
第二十九条 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三十条 业主...
《物权法》业主委员会(1):是否具有法律主体资格
答: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物权法》第七十五条【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的注释】:“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是建设区划内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的管理机构,可以...
车位需要备案吗
答: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
建筑
劳务公司经营范围
答: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
建筑
劳务公司是属于专业承包的建筑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清包的工程。但目前市场上,建筑劳务公司的运作模式属于服务类的性质在经营,目前作为总承包的建筑公司,办理安全类手续,特别是申报标化工地,规定需要班组队伍通过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当然也有少量的建筑公司是把清工承包给劳务公司操作的...
南京市城市
建筑物
、公共
设施
、道路容貌管理规定(2017修订)
答: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三章 公共设施容貌第十四条 公共设施应当设置醒目标识,标明产权单位、养护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公共设施标志作为
附属设施
纳入工程预算,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内容。第十五条 公共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养护。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
民法典对装修垃圾清运费的规定
答:
从而产生的清理运输费用。新房装修的时候必然会产生一些装修垃圾需要清运出去,因此需要交清运费。一般情况下,垃圾清运费是不含在物业费中的,垃圾清运费、垃圾
设施
费是由环卫部门收取的,而小区物业为代收。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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